创业基础知识

如何注册成立合伙企业

日期:2014-05-21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办理合伙企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适用对象:法律法规未禁止经商办企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8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5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7号公布)。